近日,黄梅法院审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从事废品回收的被告人汪某因先后25次收购他人盗窃的电缆线,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汪某在黄梅镇某车站附近经营一家废品回收站,年12月2日,汪某从石某、吴某(另案处理)两人处收购了余斤盗窃而来的电缆线,并以每斤21元的价格共向石某
近日,黄梅法院审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从事废品回收的被告人汪某因先后25次收购他人盗窃的电缆线,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汪某在黄梅镇某车站附近经营一家废品回收站,年12月2日,汪某从石某、吴某(另案处理)两人处收购了余斤盗窃而来的电缆线,并以每斤21元的价格共向石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