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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废旧回收税收优惠政策废旧物资经营业

发布时间:2024/1/1 15:19:55   点击数:

依据最新废旧回收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有关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是以独立核算单位确定纳税人,即纳税人要符合三个条件:

(1)独立建立账簿并编制会计报表;

(2)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3)独立计算盈亏。

只要符合上述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认定条件的,都应该按照税法要求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符合原税法确认条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一定都具有法人资格如:分公司等二级机构,因此,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不是真正的法人所得税制。

只要符合法人认定条件,都可以界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如: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以及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废旧回收税收优惠政策:以法人为纳税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独立核算组织(分支机构)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

汇总纳税是指总机构在汇总其分支机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基础上,统一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额,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所以,也给从事废旧物资收购、生产经营业务的企业以合理合法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的空间。

由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对废旧物资收购、生产经营的有关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是对于从事废旧物资收购销售等经营业务的商业环节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还的税收优惠政策。

废旧物资经营业务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如果是以废旧物资作为原材料的工业生产企业,为了达到节税的目的,应该在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业生产企业中,设置下属的废旧物资专门收购企业。如果单纯从增值税的政策考虑,以废旧物资作为原材料的工业生产企业设置下属的废旧物资专门收购企业可以选择两种形式:

(1)设置下属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废旧物资二级单位:收购分公司或收购门市部;

(2)设置专门的废旧物资收购子公司。

但是,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废旧物资作为原材料的工业生产企业设置下属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废旧物资二级收购企业如:

废旧物资经营业务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涉及收购分公司或收购门市部;则可以享受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的法人所得税制度下,将下属的二级收购企业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额,汇总到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业生产企业统一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额。

废旧回收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下属的二级收购企业或者总公司年度发生经营亏损时,可以使总公司和下属的二级收购企业的经营盈亏相互弥补,减少具有法人资格的总机构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年度应纳所得税额。从而达到减轻企业所得税税负的目的。

如果以废旧物资作为原材料的工业生产企业设置下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废旧物资收购的子公司,由于《公司法》规定,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除国家所得税法另有规定以外,应该单独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不得与其母公司汇总交纳企业所得税。

因而,无法享受总公司与其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或收购门市部汇总交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笔者认为,在以废旧物资作为原材料的工业生产企业企业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时,应该选择在收购机构设立的形式上,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下属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分公司或收购门市部。这样,既节约了企业设立时的成本费用,又同时享受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园区政策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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